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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3108E20001070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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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955349

    0731-8895534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8955386

    0731-88955386

受理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本地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3、符合规模经营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4、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级标准; 5、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6、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 7、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6-A07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上报资料符合有关规定,没有缺项,没有明显错误。

初审

4个工作日

审查上报资料符合有关规定,没有缺项,没有明显错误。

审核

2个工作日

审核上报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相关人员承办事项是否符合要求。

审批

2个工作日

审核上报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相关人员承办事项是否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打印相关审批文书及证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订) 第十九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等材料,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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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