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申请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如焰火晚会),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899-2010)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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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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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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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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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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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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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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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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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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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8248500/8248501
0744-12345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申请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如焰火晚会),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899-2010)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中心六楼F608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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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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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8-2010)6.1申请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的人员,应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见附录A)。6.3.1经考核合格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日内,由省级公安机关发给相应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