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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实施编码:11430300MB1512438K3000123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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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107,52817350,52817026

    0731-52817107,52817350,5281702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17008

    0731-52817008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经批准筹建单位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2.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水源水质(地面水)符合GB3838要求,(地下水)符合GB/T14848要求。 3.出厂水水质、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4.采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5.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6.新、改、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合格。7.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8.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填写要求

审核

4个工作日

核准审批

审批

1个工作日

批准审批

办结

1个工作日

流程完毕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

5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

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