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为经批准筹建单位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2.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水源水质(地面水)符合GB3838要求,(地下水)符合GB/T14848要求。 3.出厂水水质、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4.采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5.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6.新、改、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合格。7.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8.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