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获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 拟制发的媒体具有合法性; 广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实施机关 | 常德市卫健委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6-7257982
0736-7221200
申请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获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 拟制发的媒体具有合法性; 广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市政务中心一楼E区一窗受理窗口;
![]()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广告样件合法,申请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无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6号 |
|---|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医疗广告证明审批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