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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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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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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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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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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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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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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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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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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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1-84900258
0731-82212345
《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E01-E8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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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法定标准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法定标准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法定标准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法定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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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工伤保险协议机 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工伤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 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并待伤情稳定后转回统筹地 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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