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全文。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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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石门县磨市镇南岳寺村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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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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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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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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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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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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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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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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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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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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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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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5462444
0736-5155559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全文。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磨市镇南岳寺村1号路便民大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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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6-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01~09-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节假日休息;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清晰、合法规范、真实有效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材料清晰、合法规范、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材料清晰、合法规范、真实有效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2011]2617号 |
|---|
| 全文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办结告知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