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拟在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护理、助产专业人员。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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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汝城县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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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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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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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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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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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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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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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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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8198055
0735-8198490
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拟在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护理、助产专业人员。
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31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06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06月0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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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拟在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护理、助产专业人员。 |
审核 |
5个小时 |
符合法定条件 |
办结 |
1个小时 |
办结制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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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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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第6号 |
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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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