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公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中国境内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必须取得接待单位的同意; 2.外国公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参观过程中不得收集任何文物、自然标本和进行考古记录; 3.申请材料提交齐全有效。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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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省文物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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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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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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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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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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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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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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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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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53367
0731-84420182
1.外国公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中国境内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必须取得接待单位的同意; 2.外国公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参观过程中不得收集任何文物、自然标本和进行考古记录; 3.申请材料提交齐全有效。
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153号湖南省文物办公楼407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初审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审核 |
8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审批 |
6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领导审核同意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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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2月22日国家文物局令第1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外国公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中国境内参观尚未公开接待参观者的文物点,在开放地区的,需由文物点所在地的管理单位或者接待参观者的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参观一个月以前向文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参观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在未开放地区的,需由文物点所在地的管理单位或者接待参观者的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参观一个月以前向文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参观计划,经批准并按照有关涉外工作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参观正在进行工作的考古发掘现场,接待单位须征求主持发掘单位的意见,经考古发掘现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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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