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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户口登记

实施编码:11430100MB1U77357X4000709105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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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湘江新区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12345

    0731-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8614629

    0731-88614629

受理条件

公民因军人退役申请迁入实际安置地的,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县级以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但人口信息系统或者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档案资料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还应当提交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成年子女也可以随迁。 退役当年选择以转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已批准专项招录为军队文职人员的,公安机关根据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落户计划,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湘江新区爱民路岳麓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

办结

34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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