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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实施编码:11431026MB172916XQ44320240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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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汝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5-8198230

    0735-819823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8231331

    0735-8231331

受理条件

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新南街1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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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受理

办结

3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三十六条 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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