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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审批

实施编码:11430000MB1956266U2000115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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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3822、0731-82213758

    0731-82213822、0731-8221375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3091

    0731-82213091

受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2楼省自然资源厅C02、C04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初审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决定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第四十三条“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部门的同意。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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