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汉寿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汉寿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条件认定

实施编码:11430722MB0P0332723430717005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条件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2864888

    0736-286488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2880017

    0736-2880017

受理条件

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48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77号令)、《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207号令、《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建设厅121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龙阳中路65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46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2个工作日

真实具体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第2号

第十五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企业承运。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查看结果样本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查看结果样本

问: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答: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