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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补换发审批

实施编码:114310250065622317443101206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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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补换发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临武县司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6325148

    0735-632514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6322500

    0735-6322500

受理条件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其它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a)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b)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c)申请执业登记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 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其它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条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资格。 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条 符合下列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a)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 c)品行良好; d)身体健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舜峰镇环城北路临武县司法局一楼办事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00—12:00,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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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审核

2个小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办结

3个小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17〕第138号

第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妥善保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不得伪造、涂改、抵押、出借、出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无法使用的,持证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补发或更换手续。第四章人员管理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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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