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主管部门批准配置弩(限于有主管部门的单位或企业); (2)购置需求合法正当; (3)使用弩的人员经过培训; (4)具备安全的保管、使用条件;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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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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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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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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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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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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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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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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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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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8248500/8248501
0744-12345
(1)经主管部门批准配置弩(限于有主管部门的单位或企业); (2)购置需求合法正当; (3)使用弩的人员经过培训; (4)具备安全的保管、使用条件;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558号政务中心六楼F608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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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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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32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弩购置许可批准文件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