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申请试播期的,应提前7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益阳市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7-6106261
0737-6106266
1.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申请试播期的,应提前7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东188号福泽大厦政务服务大厅福泽大厦二楼C30文体窗口;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办结 |
4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2号)第十八条 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试播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批准同意试播的批复文件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