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鹤城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鹤城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实施编码:TE43120169859053334000524026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2856001

    0745-28560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2856166

    0745-2856166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资料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坨院街道四方路云箭嘉苑C区17栋101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办结

12个小时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8号) 第十五条第二款 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基本工资标准,由收到《烈士评定通知书》、《军人因公牺牲通知书》、《军人病故通知书》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或者津贴低于少尉军官基本工资标准的,按照少尉军官基本工资标准计算。被追授军衔的,按照所追授的军衔等级以及相应待遇级别确定月基本工资标准。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待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需要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