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武陵区管医疗卫生单位执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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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德市武陵区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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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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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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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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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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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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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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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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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220332
0736-7220611;0736-12345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武陵区管医疗卫生单位执业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龙港路733号武陵区政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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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2.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资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2.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3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
审核 |
9个工作日 |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真实性审查。 2对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衔接服务对象与审查科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审查。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在窗口对审查意见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合法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1.窗口工作人员制作许可文书,并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告知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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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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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 |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7〕第13号 |
第二十四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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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