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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实施编码:11430702MB0X1033XR4000123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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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武陵区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220332

    0736-722033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220611;0736-12345

    0736-7220611;0736-12345

受理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武陵区管医疗卫生单位执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龙港路733号武陵区政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2.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资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2.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3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审核

9个工作日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真实性审查。 2对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衔接服务对象与审查科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审查。

审批

1个工作日

在窗口对审查意见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合法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办结

1个工作日

1.窗口工作人员制作许可文书,并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告知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7〕第13号

第二十四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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