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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56X52000122021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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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3010

    0731-8221301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1、在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登记的艺术品经营单位; 2、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3、进出口艺术品的来源、目的地、用途; 4、艺术创作者名单、艺术品图录和介绍。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7-D18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条例要求

初审

2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条例要求

复审

2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条例要求

决定

2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条例要求

办结发证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条例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96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39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艺术品进出口准予许可决定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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