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申请岸线建设项目符合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 (二)建设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安全、消防和航道、水利等方面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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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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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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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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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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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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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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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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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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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982
0731-82212345
(一)使用申请岸线建设项目符合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 (二)建设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安全、消防和航道、水利等方面要求;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4-C21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核一 |
3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核二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核三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核四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会签一 |
2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会签二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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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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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港口岸线(水域、滩地)使用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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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项目使用非深水岸线合理性分析评估报告编制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60个工作日 |
无 |
市场调节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