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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实施编码:11430626006390556E44310160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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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县生态环境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6263592

    0730-626359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6223589

    0730-6223589

受理条件

1、必须有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场地和防治污染的设施;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 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储存设施、设备;有符合危险废物运输安全的交通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 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4、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工作规章制度,污染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县政务中心3楼310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审核

1个小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小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57号)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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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