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后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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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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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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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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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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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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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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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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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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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0-5244058
0730-5244007 0730-12345
工程项目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后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高效办成一件事”1号、2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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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1:4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有效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招标投标合同文件要求 |
办结 |
2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价格、生产商、销售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合格资料等信息记录存档,并将主要建筑材料的信息记录报质安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监理人员;确需调整的,不得降低合同约定的资格资历条件,并经建设单位报质安监管机构备案。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交通建设工程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