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湖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年-2025年)》,且为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三级妇产医院; 2.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 4.设有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5.符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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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省卫生健康委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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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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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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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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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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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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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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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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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057
0731-82212345
1.符合《湖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年-2025年)》,且为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三级妇产医院; 2.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 4.设有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5.符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F07-F09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初审 |
5个工作日 |
机构现场评审后,专家5个工作日给出现场报告,机构需3个月提交整改报告 |
审核 |
7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后制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203项: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实施机关: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附件2第18项: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下放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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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人类精子库执业许可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