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或参加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职工作人员;(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实施编码:11430223006198118E400011400600Y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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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攸县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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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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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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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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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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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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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是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1-24327825
0731-24232421
(一)具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或参加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职工作人员;(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南省攸县春联街道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6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6个小时 |
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申请及申报材料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
审核 |
6个小时 |
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以后,应当根据许可条件和审核标准对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需现场查验的,应根据申办材料,到申办机构进行现场查验(现场查验所需时间不在承诺时限内) |
审批 |
6个小时 |
分管局领导接到材料后,即进行审查,对符合许可条件和审核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签发行政许可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明确不予行政许可。 |
办结 |
6个小时 |
(1)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单位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4)通过网络等渠道定期公告许可办理情况。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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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