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或参加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职工作人员;(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实施编码:1143062300638202XH400011400600Y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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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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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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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是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0-4133091
0730-12345;0730-4237699(局办公室);0730-4115110(局信访办)
(一)具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或参加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职工作人员;(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迎宾北路93号人社局3楼305室;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西路阳光政务大厅2楼22号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一、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场或者在2日内答复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5)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二、并对资料进行初审:(1)受理申请以后,应当根据许可条件和审核标准对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需现场查验的,应根据申办材料,到申办机构进行现场查验(现场查验所需时间不在承诺时限内);(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查。 |
审核 |
5个小时 |
接到材料后,即进行审查,对符合许可条件和审核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签发行政许可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明确不予行政许可。 |
办结 |
1个小时 |
(1)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单位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4)通过网络等渠道定期公告许可办理情况。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