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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实施编码:11430424006282598M4430711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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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东县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5222243

    0734522224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住房保障家庭,是指符合住房保障家庭申请条件,同时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状况等条件符合《衡阳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工作实施意见》规定要求,可享受住房保障的城市居民家庭。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对标准适时调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民政窗口25、26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办理

审核

28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办理

办结

1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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