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情况;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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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湘潭县新闻出版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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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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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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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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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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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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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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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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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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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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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7880667
0731—57882234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情况;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大鹏中路518号县委宣传部2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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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按照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受理条件要求的受理申请。 |
审核 |
5个小时 |
提交资料是否符合办证规定,实地勘查是都符合办理规定 |
办结 |
1个小时 |
申报材料、勘查结果是否符合办理规定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场所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租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