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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实施编码:11431281MB0U24325X40001320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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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45-7736396

    0745-773639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12345

    0745-12345

受理条件

1.此事项已委托下放至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片区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4.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审核

4个工作日

提出初审意见。

审批

4个工作日

根据初审意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通知申办人领取文书材料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1〕1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委托下放至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片区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0〕第732号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对资金有要求吗?

根据总局3号令要求,取消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