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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实施编码:114303217991316339543109909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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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县排头乡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7262667

    0731-5726266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7262888

    0731-57262888

受理条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第二十一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排头乡人民政府大楼三楼317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受理条件

审核

4个工作日

递交材料符合受理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并进行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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