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260A2000105006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省教育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3032、0731-82213033

    0731-82213032、0731-8221303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1.申请者为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 2.以实施中等(含普通中学)及其以下学校教育为限; 3.具备开办学校的基本条件:(1)有相应规模的生源(招生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子女,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和办学需求;(2)有相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师资;(3)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相应办学条件;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三楼F01-F06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28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20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实施机关:教育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5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许可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