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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实施编码:11430800006442192E3000718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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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交通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44-8323080

    0744-8323080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一)申请第I阶段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应陈明申请实施确认的准确日期: 具备条件: 1.已取得船名核准书(新建船舶时); 2.已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重大改建船舶时); 3.已签订船舶建造(重大改造)技术合同,或已取得船舶建造图纸的初步申请确审; 4.船舶设计图纸清单已经得到批准,和业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 (二)申请第II阶段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应陈明申请实施确认的准确日期: 具备条件: 1.业经船舶检验机构确认的船舶建造完工; 2.海事管理机构已在第I阶段《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加盖印章。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104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31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8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审核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审批

2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海船检〔2010〕475号

第四条:新建船舶或实施重大改建的船舶应在下述日期3个工作日前向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位于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管辖区域以外的,按就近原则由主管机关指定管辖,下同)申请对相应重要日期的确认:(一)建造第I阶段日期:新建船舶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日期;实施重大改建船舶的开工日期。(二)建造第II阶段日期:船舶建造或重大改建的完工日期。上述两个阶段的日期统称为船舶建造重要日期。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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