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装载符合要求,入港货物符合港口作业内容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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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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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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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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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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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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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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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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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44-8323080
0744-12345
船舶装载符合要求,入港货物符合港口作业内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104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8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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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必须向主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或装卸”;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第二十二条“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其承运人、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在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进出港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十条“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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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