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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实施编码:11430800006442192E3000118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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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交通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44-8323080

    0744-8323080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船舶装载符合要求,入港货物符合港口作业内容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104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8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审核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审批

2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必须向主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或装卸”;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第二十二条“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其承运人、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在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进出港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十条“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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