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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21XY2000104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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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9665010

    0731-8966501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9990858

    0731-89990858

受理条件

1、工程蓄水验收阶段:项目法人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在计划下闸蓄水前6个月,市州发改委部门或省直部门或中央、省属企业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报送工程蓄水验收申请。 2、枢纽工程专项验收阶段: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在枢纽工程专项验收计划前3个月,市州发改委部门或省直部门或中央、省属企业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报送工程蓄水验收申请。 3、竣工验收: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基本完工或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后的一年内,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单独或与枢纽工程专项一并报送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申请。 单独报送的,由市州发改委部门或省直部门或中央、省属企业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报送工程蓄水验收申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第四办公楼一楼南栋政务大厅窗口1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是否由我委受理事项

初审

2个工作日

项目资料是否齐备

成立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不含特殊程序时间)

2个工作日

按流程确定验收委员会主持单位,组织开展验收

召开验收会议

2个工作日

满足验收条件

审批

2个工作日

对申报材料、评审情况和办理意见进行审定

出具验收鉴定书

1个工作日

满足验收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令第77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第十一条:……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第39项: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中介结构验收鉴定书(工程蓄水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 省发改委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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