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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实施编码:TE43312518674298624432017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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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州住房公积金保靖管理部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3-7722511

    0743-772251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12345

    0743-12345

受理条件

借款人必须符合各省市州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的规定申请贷款。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四大家后栋保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合格

办结

5个工作日

合格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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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我州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一)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证明资料; (三)具有购买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四)对建造住房的,第一层完工后才能接受申请; (五)对大修住房的,申请人已购入一定材料、大修动工后,才能接受申请; (六)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 (七)具有房产进行抵押; (八)借款人有配偶的,只能以一方名义申请;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两次贷款,在没有还清第1笔贷款前,不得再申请贷款; (九)借款人因购买、建造住房申请贷款的,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 (十)借款人购买别墅、多层连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等情形的,不予接受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