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衡山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衡山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实施编码:11430423006278425L4430719003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山县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4-5825818

    0734-5825818
  • 监督投诉方式

    县内拨打12345,县外拨打0734-5824101

    县内拨打12345,县外拨打0734-5824101

受理条件

项目法人已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2007年第5号公告)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南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依规

办结

4个工作日

依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发布)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