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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信息记录、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调整备案

实施编码:11430422006274918X443101819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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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信息记录、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调整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南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551946,0734-8551156

    0734-8551946,0734-855115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551156,12345

    0734-8551156,12345

受理条件

工程项目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后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富园路衡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通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2个工作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确认审核,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价格、生产商、销售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合格资料等信息记录存档,并将主要建筑材料的信息记录报质安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监理人员;确需调整的,不得降低合同约定的资格资历条件,并经建设单位报质安监管机构备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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