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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用电业务办理

实施编码:91431226MA4L2TBC224432099P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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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用电业务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麻阳县供电分公司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5-6995073

    0745-6995073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5827509

    0745-5827509

受理条件

一证受理(1.对于居民客户:在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受理 2.非居民客户:在客户明确用电需求,并提交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后,即可正式受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高村镇城东电力大楼;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01~09-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6-30)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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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3号

第二十六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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