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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

实施编码:11430721006414159F443101605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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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4302513

    0736-430251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323110

    0736-4323110

受理条件

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条例》第8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安乡大道东2号安乡政务中心一楼住建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提交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情况说明理由,材料合格、齐全。

现场勘查

6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16号)第十二条第二款: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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