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条例》第8条。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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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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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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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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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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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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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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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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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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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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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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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4302513
0736-4323110
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条例》第8条。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安乡大道东2号安乡政务中心一楼住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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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受理提交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情况说明理由,材料合格、齐全。 |
现场勘查 |
6个工作日 |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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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16号)第十二条第二款: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