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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地产标准厂房项目确认

实施编码:TE43013500YLGXJF32443100701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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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地产标准厂房项目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麓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9712580

    0731-8971258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5576956

    0731-85576956

受理条件

工业地产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按照政策,为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平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工业生产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使用的载体,包括工业制造多层及高层标准厂房、中小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工业地产项目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各园区应建立健全工业地产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所辖范围工业地产项目确认和运营管控工作;出具工业地产项目确认书,对区域内工业地产项目的建设、招商、运营进行服务和监管。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园区出具的长沙市工业地产项目确认书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条 工业地产项目审核必须在符合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沙市工业发展规划和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园区主导和特色产业的功能定位及已有工业地产项目建设现状因素,形成布局合理、特点鲜明、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工业地产发展格局。原则上不得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园区规划核定范围外建设工业地产项目。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湘江新区学士路336号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一楼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作息(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资料数量齐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受理条件

初审

8个工作日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领导批准。(3)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通知申办人并告知原因或提醒补交材料,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复审

6个工作日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领导批准。(3)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通知申办人并告知原因或提醒补交材料,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审核

4个工作日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领导批准。(3)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通知申办人并告知原因或提醒补交材料,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审批

2个工作日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领导批准。(3)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通知申办人并告知原因或提醒补交材料,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结

0个工作日

领导审批通过,手续齐全,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将应归档的申请资料保留。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地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2〕159号)第七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98号)第二章;《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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