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需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应文件资料。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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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武陵区发展和改革局(武陵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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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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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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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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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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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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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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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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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220656
0736-7220611;0736-12345
项目建议书需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应文件资料。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龙港路733号武陵区政务中心二楼大厅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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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由区发改局窗口工作人员对事项申请进行受理,接受现场办理、邮寄和网上申请。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由区发改局行政许可办工作人员提出初审意见,并经行政许可办负责人审查后提交法规股负责人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1、经分管行政许可办局领导审查同意,准予行政许可的,窗口工作人员制作同意许可决定文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出具退办通知书,并告知退办的理由。 2、行政许可决定由区发改局窗口统一邮寄送达,并及时在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予以公布。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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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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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第85号 |
第十八条:省发改委对符合有关规定、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同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纪检监察、人防、审计、统计等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可以规定有效期。 对于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予以明确。 |
第十一条:省发改委对符合有关规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批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同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监、人防、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以规定有效期。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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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