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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实施编码:11430321MB1508711X4002030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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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57812366

    0731-5781236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7883278

    0731-57883278

受理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易俗河镇玉兰路308号湘潭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一楼6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完成

办结

4个小时

完成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23号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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