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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实施编码:1143038200623836XP4000109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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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韶山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55682239

    0731-5568223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5682427

    0731-55682427

受理条件

1、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 2、购买单位接触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经过培训。 3、购买单位的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4、要有健全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要有符合剧毒化学品保管条件的储存地点。 九、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3、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5、需要存储剧毒化学品的,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存储方式、方法以及存储数量的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23号公安局治安大队109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2: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材料齐全

办结

12个小时

材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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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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