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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实施编码:11430626006390601F4431004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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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6263397

    0730-6263397
  • 监督投诉方式

    12345 0730-6222292

    12345 0730-6222292

受理条件

取得项目立项文件;已经编制招标文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3楼工程建设专区立项用地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审核

1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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