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项目立项文件;已经编制招标文件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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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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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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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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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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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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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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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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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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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63397
12345 0730-6222292
取得项目立项文件;已经编制招标文件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3楼工程建设专区立项用地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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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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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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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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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通过通知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