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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有争议可移动文物的裁定

实施编码:1143102600656620854000768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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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可移动文物的裁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5-8230484

    0735-8230484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8223211

    0735-8223211

受理条件

1、提交材料使用A4纸纸彩色打印,书写使用黑色碳素笔,复印件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纸质材料均需要PDF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2、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内容无遗漏,裁定对象彩色照片要完整清晰; 3、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4、必要情况下,需提供实物。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文旅广体局23、24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或是否在本部门职权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

审核

2个小时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审批

3个小时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1个小时

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家文物局关于全面开展博物馆馆藏文物定级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发〔2025〕37号)

:二、规范执行馆藏文物定级工作程序(二)定级组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馆藏文物定级工作,根据每年度博物馆申请定级情况,确定定级组织形式与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鉴定专业人员开展实物鉴定定级,出具定级意见。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2009〕第46号

第三条: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XX可移动文物认定争议的意见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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