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许可申请;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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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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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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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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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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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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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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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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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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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5-8230484
0735-8223211
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许可申请;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文旅广体局23、24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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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或是否在本部门职权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 |
审核 |
2个小时 |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
审批 |
3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1个小时 |
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2004〕第32号 |
|---|
第三条:市辖区、乡镇以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 每个申请单位只能设立一个广播电视站,并只能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内播出广播电视节目。 |
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三)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2010年) |
:第197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直接由县(市)自行审批”。 |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0〕第732号 |
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