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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高中生资助

实施编码:13431226006662742W443208801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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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高中生资助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麻阳县残联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5-5826396

    0745-582639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5712345

    0745-5712345

受理条件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指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于本省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残疾学生。 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指具有本省户籍,父母有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当地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就读于本省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全日制高中学校的学生。 大学阶段的学生:入学前具有本省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 残疾人大学生: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的残疾人和参加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位)证书的残疾人。 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高村镇建设南路45号残联劳动就业股;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符合文件要求

审核

2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符合文件要求

办结

57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符合文件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第17号
全文
《关于印发 <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2〕第57号
全文
《关于调整<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办法>的通知》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高中生资助资助申请表 查看结果样本
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高中生资助资助申请表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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