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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

实施编码:1143072379235249235000115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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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澧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3334016

    0736-333401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3122110

    0736-3122110

受理条件

1.拟建项目有明确的建设占地范围,并提供相关坐标。 2.已对拟建项目压覆区所在地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进行查询。 3.不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压覆的矿产资源,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4.压覆涉及已设矿业权的,需签订征得矿业权人同意。 5.立项文件(发改委批复文件或政府会议纪要等)。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津澧大道与澧西路交叉路口往南190米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

审核

2个工作日

·

办结

5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7号)。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无资质要求

10个工作日

服务时限合同约定

市场调节价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