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父母一方系我省户籍)、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母在我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母,不满3周岁的新生儿,可由其父母网上申请办理新生儿上户业务。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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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通道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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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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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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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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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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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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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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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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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8657224
0745-8657242
在我国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父母一方系我省户籍)、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母在我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母,不满3周岁的新生儿,可由其父母网上申请办理新生儿上户业务。
通道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列如:双江镇派出所户籍室1号窗口)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不区分夏、冬季作息时间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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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新生儿(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随另一方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可以在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女军官、女士官的新生儿也可以在女士官服役的部队驻地登记户口。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户主应在1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出生后,因特殊情况未在1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且申报出生登记时未满1周岁的,仍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申报出生登记时年满1周岁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
办结 |
1个小时 |
新生儿(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随另一方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可以在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女军官、女士官的新生儿也可以在女士官服役的部队驻地登记户口。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户主应在1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出生后,因特殊情况未在1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且申报出生登记时未满1周岁的,仍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申报出生登记时年满1周岁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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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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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