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 )取 得资格证书; (二 )受 聘于一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参与水利建设、工程 管理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 理、运行管理等单位以及科研院所,且 从事水利工程造价相关业务 工作另 (三 )无 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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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水利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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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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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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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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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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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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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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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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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486100
0731-82212345
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 )取 得资格证书; (二 )受 聘于一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参与水利建设、工程 管理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 理、运行管理等单位以及科研院所,且 从事水利工程造价相关业务 工作另 (三 )无 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6-A07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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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申请资料 |
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初审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复审 |
1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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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2015年6月国务院令第662号修订) 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 第三条 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配备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要配备造价工程师。 第十七条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建设〔2021〕334号)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实施一级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二级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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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