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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及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21XY2431004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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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及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82213928

    0731-8221392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3026

    0731-82213026

受理条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2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审核

1个工作日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办结

0个工作日

暂无审查标准,结果网上立即显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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