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申请表及委托书;2、“多测合一”成果(地籍图、综合管线竣工图、面积实测报告书等);3、不动产权证、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坐标文件(TXT);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及缴费凭证或减免表;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面积复核报告;6、其他相关资料。 注:资料收纸质档和电子档。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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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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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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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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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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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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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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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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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255401
0736-7221200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申请表及委托书;2、“多测合一”成果(地籍图、综合管线竣工图、面积实测报告书等);3、不动产权证、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坐标文件(TXT);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及缴费凭证或减免表;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面积复核报告;6、其他相关资料。 注:资料收纸质档和电子档。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市政务中心二楼J区06;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符合核实要求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符合核实要求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相关程序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
“多测合一”成果(地籍图、综合管线竣工图、面积实测报告书等) |
测绘机构 |
3个工作日 |
无